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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彭泽县历史沿革及行政区划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15 08:13:10    

彭泽县位于江西省北端,地处长江中下游之南,属江南丘陵地带。地势自东南向西北倾斜,东南高,西北低。县境东接安徽省东至县,南界本省波阳、都昌二县,西与本省湖口县毗邻,北与安徽省宿松、望江二县隔江相望。

历史沿革

彭泽之名,见之于《禹贡》,著之于《山海经》。夏、商、周、秦各代,将彭蠡周围地区,笼统地浑称为彭蠡,均未立县。彭蠡泽即今之鄱阳湖。

彭蠡,周以前属荆、扬二州,大致是彭蠡以东属扬州,彭蠡以西属荆州。今天的彭泽县境,即古扬州辖地。春秋时期属吴,战国时期属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统一六国后,将全国分为三十六郡,其中有九江郡,郡治设淮南的寿春(今安徽省寿春县),彭泽地域属九江郡。

西汉高祖四年(公元前203),改秦所设的九江郡为淮南国。六年,分淮南国之一部为豫章郡,领十八县,其三日彭泽。彭泽建县自此始。《禹贡》称:“彭蠡泽在西,因以名县。”及至东汉,豫章郡隶属扬州刺史部,辖二十一城,其十三日彭泽。

三国时,彭泽的南境入吴属彭泽郡;北境入魏属庐江郡;后又全部入吴属武昌郡。

晋初,豫章郡领十六县,其十日彭泽。晋武帝太康二年(281)以武昌郡之寻阳划入庐江郡。惠帝永兴元年(304),分庐江、武昌二郡之一部,立寻阳郡,共领三县,原属豫章郡之彭泽,此时即划入寻阳郡。同年,又析彭泽地之一部,置上甲县,与彭泽同属寻阳郡。东晋安帝义熙八年(412)又废上甲县,复入彭泽。此时寻阳郡改名为江州郡,彭泽属之。县治设于今湖口县境内文桥与江桥之间的小凰山下,田园诗人陶渊明即作令于此。

南朝的宋、齐两代,彭泽仍属江州郡。梁代分彭泽之一部,设置太原侨郡,下辖晋阳、和城、天水三县,与彭泽同属太原郡。陈代沿袭未变。

隋文帝统一南北朝后,于开皇九年(589),废除梁、陈二代所设的郡县,撤除晋阳、和城、天水、彭泽四县,合为龙城县。至开皇十八年,又废龙城县,复改名为彭泽县,仍属江州郡。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江州郡改为九江郡,彭泽属之。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置江州,领湓城、浔阳(唐以后,改寻阳为浔阳)彭泽三县。武德五年,安抚使李大亮,选彭泽境内的高山以浩山为最,因在山南的黄土岭附近(今黄岭乡的旧县街),筑城设置浩州,并将彭泽迁为浩州之附郭县,原设在湖口境内小凰山之县治,亦随之东移于该地。同时又划出西面之一部为都昌县,东面之一部为乐城县(一说为乐成),连同广晋县(今波阳县之东北部),共四县归浩州管辖。武德八年废浩州,撤销乐城县复并入彭泽,与都昌同属江州管辖。这时的彭泽设有广泰、五柳、彭泽、新兴、天水、太平、怀恩、建安、黄菊等九个乡。武则天当政之长寿元年(692),狄仁杰被贬为彭泽令,即驻于此。迄今仍有旧县街、旧县塔、狄公祠、纵囚墩等遗址,足为历史见证。

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分江南道为江南西道,置西道观察使。辖洪、饶、虔、吉、江、袁、信、抚八州,相当于今江西省之全境,其中江州辖三个县:浔阳、彭泽、都昌。

五代时之南唐升元元年(938),彭泽属江州奉化军。升元二年(一说保大年间),割彭泽乡及五柳乡之半为湖口,割黄菊为东流,又并广泰、天水、怀恩三乡于五柳,连同原新兴、建安、太平共为四乡,迁县治于小孤江次,即今之县治龙城镇。

在此期间,彭泽西部已析置湖口县,都昌、星子亦先后单独立县,原属彭泽西部大片地区,已不复归彭泽管辖。而长江北岸,尚拥有一个面积宽广的三十三都。同治版旧志载:“县城对岸之三十三都…由陈中套上则五十里为老洲头,湖口界;下则五十里激水沟,望江界;中则八里外之史家营,宿松界。”为便于管理长江南北两岸之土地人民,将县治由黄土岭移向其东北方向之小孤江次,实为当时形势之所必需。《浔阳蹠醢》载:“陶令八十日之彭泽,非今小孤前之彭泽也。”又载:“若以小孤江次之彭泽县治,为渊明解绶地则非矣。”

北宋太祖开宝八年(975),徽宗大观三年(1109)和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彭泽均属浔阳郡改名定江军。建炎二年,合江州、池州、饶州、信州为江州路,彭泽隶焉。

元世祖至正十二年(1274)置江东西宜抚司:十三年改为江西大都督府,隶扬州行省;十四年罢都督府,升江州路,隶龙兴行都元帅府;置行中书省,江州路隶之;十六年,江州路改隶黄蕲等路宣慰司;二十二年复立行省,江州行省领县五,彭泽居其一。

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废元朝的行中书省,设承宣布政使司,并改路为府,江西承宣布政使司,辖十三府,江州路改名为九江府,领县五,彭泽属之。

清代沿袭明制,彭泽仍属九江府。

民国元年(1912)冬,废除厅及直隶州。3年,州、厅一律为县。江西全省划分豫章、浔阳、庐陵、豫南四道,分领81县,其中浔阳道领县20,彭泽属之。

民国15年废道,各县直属于省。民国21年,分全省为13个行政区,区设行政长官,辖82县,彭泽为第三行政区(治设瑞昌)所辖7县之一。民国25年,全省13个行政区缩减为8个,区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83县,彭泽为第五行政区(治设浮梁)所辖12县之一。民国31-36年,全省设9个行政区,彭泽仍隶属于第五行政区,直至解放。

民国38年4月22日彭泽解放,隶赣东北行政区鄱阳专区。同年9月,鄱阳专区撤销,改隶九江专区。1971年2月改隶九江地区。1983冬,地市合并,由市管县,彭泽隶属于九江市。

行政区划

民国38年(1949)4月解放后,全县设置6个区,原有乡保甲及区划范围均未作更动。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至1950年,废除乡以下的保甲,改设行政村,原有区乡不变。同年安徽省东流县(今与至德县合称东至县)香隅乡的湖西、船形、新安、何潭(今和团)、叶山、荆桥等地划归彭泽县第六区管辖。

1952年,全县6个区扩为7个区,并改序数称呼为地名称呼:城关:马当、马路、太平、杨梓、浩山、江北区。区以下共辖1镇、67乡。

1956年,根据国务院和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精简国家机构的指示,本县撤销所有区,67乡1镇合并为24乡1镇。

1958年,根据省、地指示,为适应“大跃进”,全县建立人民公社10个,下设生产大队154个,大队以下分设生产小队。

1963年,缩小公社范围,以便领导管理,全县在10个公社的基础上,划分为18个公社、2场及社(场)辖生产大队(分场)200个。

1969年,“文大”期间,根据上级指示,进行扩社并队,在几经分合的情况下,全县划分为15个公社、4场、1厂,社(场)辖生产大队134个。

1973年,再次调整社队规模,全县划分为17个公社、5场、1厂,社辖生产大队160个。

1984年,机构改革,撤销公社、大队、生产队建置,改为乡、村、组。

1985年,全县行政区划设1镇、18乡、3场、1厂、1所,205个村民委员会(分场),4个居民委员会,1796个村民小组。

1986~1991年全县设有1镇18乡,176个村民委员会,4个居委会,即:龙城镇,棉船乡、马当乡、泉山乡、瀼溪乡、芙蓉乡、东升乡、定山乡、天红乡、杨梓乡、和团乡、海形乡、太泊湖乡、浩山乡、黄花乡、黄岭乡、潮西乡、太平关乡、乐观乡;另有芙葬农场、上十岭星殖场、棉花原种场、黄乐林场、棉花科研所、县红光建材厂等4场、1所、1厂。

1992年撤销马当乡,设立马当镇。全县为2镇17乡。

1993年撤悄棉船、瀼溪、东升、杨梓、天红、定山、芙蓉等乡,设立棉船镇、瀼溪镇、东升镇、杨梓镇、天红镇、定山镇和芙葬墩镇。全县为9镇10乡。

1994年撇销泉山乡,设立泉山镇。全县为10镇9乡。

1995年撤销芙蓉墩镇的江中村(因江中圩堤低小,无法抗御洪水)。至此,全县共为10镇9乡,175个村委会,4个居民委员会。1996年增设双湖街居委会,属龙城镇管辅。全县为10镇9乡175个村委会,5个居民委员会。

1998年增设:流芳、文昌、渊明湖、五柳四个居民委员会,属龙城镇管辖。全县为10镇9乡、175个村民委员会,9个居民委员会。

2001年12月经省民政厅批准:撒销和闭乡并入马当镇,数销海形乡并人浩山乡,撒销泉山镇并入龙城镇,撤销湖西乡并人芙蓉墩镇,撤销太泊湖乡成立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撤销乐观乡并人杨梓镇。

2002年撤棉船镇新红村之河字号居民组,移民至马当亭子场,设立亭子励村,属棉船镇管辖。

2003年全县有9镇4乡1个农业开发区,176个村民委员会,9个居民委员会。另有4场,1所、1厂。

2022年彭泽县辖10个镇3个乡1个区4个场1个所。乡镇场:龙城镇棉船镇马当镇定山镇杨梓镇芙蓉墩镇浪溪镇黄花镇东升镇天红镇浩山乡太平关乡黄岭乡芙蓉农场太泊湖区棉科所原种场上十岭垦殖场红光建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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